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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消息 建设银行市支行昨日发出公告,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,对2006年8月19日之前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,凡是资信良好的客户可以享受下浮15%的优惠利率。
今年8月19日,央行再次上调存贷款利率,同时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从贷款基准利率的0.9倍扩大至0.85倍。对8月19日之前已经发放的房贷,按惯例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。大家非常关心的是,已经享受0.9倍优惠利率的老房贷客户,明年1月份起能否因为优惠利率扩大而享受0.85倍的利率优惠。
根据建设银行昨天的公告精神,2005年3月17日(不含)以前发放的一年期(不含)以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对于能够正常还款或连续逾期6期(不含)以内的客户,贷款利率按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5%执行;对于不能按时足额还款、连续逾期6期(含)以上的客户,贷款利率按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%执行。
2005年3月17日(含)以后发放的一年期(不含)以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对于合同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%、而且能够正常还款或连续逾期6期(不含)以内的客户,贷款利率从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%扩大到下浮15%;对于不能按时足额还款、连续逾期6期(含)以上的客户,或合同利率非基准利率下浮10%的客户,贷款利率按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和合同约定利率浮动比例确定。
据测算,如果执行0.85倍的下限,实际房贷利率上调幅度仅为0.06个百分点,对借款人利息支出影响微乎其微。银行方面也特别提醒借款人,实行新利率后每月贷款额会有所变化,如果想获得最为优惠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,每月应存足款项按时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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