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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新快报》报道 2月3日,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透露,今年广东将加强宅基地管理,现已草拟了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”(以下简称通知)上报广东省政府审批,其中明确了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。
据了解,按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但现实中,目前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、超面积住宅、空置住宅及违法建房等问题。尤其广州、深圳等发达地区,城中村宅基地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不断升值,农民有车有房有工作,仍紧抓“农民”身份以继续其土地所有权,有的城市市民擅自买下农民的宅基地,重新建房自住或出租。
林浩坤表示,广东国土部门起草通知,是在坚持“一户一宅”原则的前提下,让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上市流转,以使农民分享土地出租、出卖、出让获得的利益。已提交给广东省政府审批的通知中明确,各地要加快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调查,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,依照规定完善确权及登记发证手续,其中明确经确权登记发证的农民住宅可以转让、出租、抵押,但不得改变住宅用途。
通知中特别规定,对于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标准的农民住宅或非法取得“一户多宅”的,由该农户申请,经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,在对违法用地、违章建筑统一处罚后给予办理确权及登记发证手续。对于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标准或“一户多宅”的农民住宅,宅基地使用人每年应向拥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缴纳超面积或“多宅”的宅基地使用费,具体标准由市、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。
据介绍,通知下发后,将按照政府扶持、集体组织、个人出资、规范户型、市场运作的原则建设公寓式农民住宅,且各级财政将优先改善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的通水、通电、通路等配套设施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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